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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陳述范文(精選19篇)
開庭陳述范文(篇一)
申請人:賈___,男,______歲,漢族,______省______市人,私營企業業主,現住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請求事項:
對于申請人與______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鮮蘑公司購銷合同糾紛已向你會提起仲裁申請,并已被受理。現因申請人無法按期出庭,請求你會延期審理。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___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間鮮蘑購銷合糾紛,你會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午開庭審理。申請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在___省___市考察,原定于______月______日返回。
因______省______市至______省______市的部分鐵路塌陷,火車無法正常運行,使申請人無法按時返回______市參加開庭,為保障申請人出庭參加仲裁活動,行使權利,特向你會申請推遲本案開庭審理時間。
此致
敬禮!
______市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賈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庭陳述范文(篇二)
延期審理申請書
申請人:
請求事項:
事實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附:
書寫要求:
1、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是公民的,寫明其身份基本事項;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其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2、請求事項:簡要明確地寫明申請人對何案件因何種原因提出延期審理申請。
3、事實和理由:著重闡述申請人提出延期審理的原因,根據其具有的應當推遲開庭審理的具體情形,說明其申請延期審理的必要性。基于所述事實和理由,依據法律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審理的申請。
4、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5、申請人簽名,申請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簽名。
6、申請日期。
7、附項:附上可以證明申請人具有法律規定特殊情形并應該延期審理的證據材料。
舉一范例以供制作時參考:
延期審理申請書
申請人:a,男,××歲,×族,××省××縣人,××省××市××廠職工,現住××市××區××街××號。
請求事項:
關于××區人民法院(1999)民初字第125號“申請人a訴b債務糾紛”一案,現因申請人無法按期出庭,請求人民法院延期審理。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a訴b債務糾紛一案,××區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時開庭審理。申請人于××年××月××日在工作時被機器壓傷,右腿骨折,現住院治療,故無法按期參加開庭審理。為保障申請人出庭參加訴訟的權利,根據《xxx民事訴訟法》第132條第1款之規定,特請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開庭審理日期。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a
××年××月××日
附:(1)××市××廠關于a工傷證明;
(2)××市第××人民醫院對a傷勢的診斷證明。
開庭陳述范文(篇三)
申請人:xxx,男,漢族
被申請人:xxx,女,漢族
請求事項:
關于區人民法院(1999)民初字第125號申請人xxx訴xxx債務糾紛一案,現因申請人無法按期出庭,請求人民法院延期審理。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xxx訴xxx債務糾紛一案,區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時開庭審理。申請人于年月日在工作時被機器壓傷,右腿骨折,現住院治療,故無法按期參加開庭審理。延期開庭申請書。為保障申請人出庭參加訴訟的權利,根據xxx民事訴訟法第132條第1款之規定,特請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開庭審理日期。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開庭陳述范文(篇四)
1.根據當事人陳述的性質的不同,可分為確認性陳述、否定性陳述與承認性陳述。確認性陳述是指當事人主動地提出一定事實作根據,以證明爭議的實體法律關系存在的陳述。例如,原告向法院詳細地講述了被告曾于某日某地向其借款若干元,但至今未還等情況,要求法院確認該借款關系之存在并判決被告返還借款及其利息。在這里,原告向法院的“講述”即為確認性陳述。經法院審理,如果查明原告所主張的借款事實屬實,就要依法判決被告償還原告的借款并支付相應利息。可見,確認性陳述具有主動性、獨立性和利己性的特點,不管另一方當事人有無相關的陳述,一方當事人皆可主動地向法院陳述對自己有利的事實。
而否定性陳述則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列舉事實,否認爭議中某種事實或認為訴訟請求所依據的法律關系根本不存在的陳述。例如,上述案件中被告作出已將借款償還于原告的陳述,而否認原告所說的“至今未還”這一回事。在這里,被告的陳述即為否定性陳述。可見,否定性陳述具有被動性、依附性和利己性的特點,是針對另一方當事人作出的不利于他的陳述而作出的一種反應,以否定對方,保護自己。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雖然確認性陳述和否定性陳述中當事人的態度不同,但兩者都是當事人出于利己的考慮而作出的不同反應。
與上述兩種陳述不同,承認性陳述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明確地承認對方當事人提出的事實或請求的陳述。例如上例中被告作出其曾向原告借款并至今未還的陳述,即為承認性陳述。承認性陳述一般對陳述者來說是不利的,是當事人陳述的一種特殊形式。
2.根據當事人陳述的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書面陳述與口頭陳述。所謂書面陳述,是指當事人運用文字或書面的形式,將有關案件事實的情況加以表達出來。典型的如起訴狀、答辯書等。原告在訴狀中必須指明他提出要求所根據的情況和能夠證實這些情況的證據,因此,在訴狀中必然包含著作為證明手段的當事人書面形式的陳述。被告在答辯書中,可以承認原告指出的全部事實或部分事實,也可以否認這些事實而提出另一些事實。在這里,被告的“承認”、“否認”、“提出”,皆為書面陳述。
開庭陳述范文(篇五)
申請人:xxx,男,漢族,xx歲,電話:xxxx.
申請請求:請求依法延期開庭審理申請人訴XXX民事糾紛一案。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XX糾紛一案,已經貴院受理,并定于2022年x月x日下午15時開庭。因申請人的代理人在同一時間代理其他案件出庭參加訴訟(在外地、生病等),不能準時參加本案的庭審,故特依《民訴法》第146條之規定,申請延期開庭審理,請予準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特別授權代理人:xxx
申請日期:2022年x月x日
開庭陳述范文(篇六)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解決醫療糾紛的方法有醫患雙方協商調解、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和向法院提起訴訟三種途徑。而現實中,訴訟往往是醫患雙方解決糾紛的首選途徑,患方在醫療糾紛中如何訴訟進行法律上的指導。
1、訴前準備工作。醫療糾紛發生后,患方應第一時間和醫務科聯系、投訴,要求復印診療病歷,并會同醫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歷(包括診治病歷、住院病歷、手術同意書、會診討論記錄等所有資料),向醫務科索要《醫療糾紛投訴表》回執。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選擇適用何種法律方式解決糾紛了。
2、訴訟。提起訴訟后,法院會安排時間進行第一次開庭,該次開庭主要確認醫患雙方的訴訟主體資格、對雙方提交的病歷資料進行質證,經過質證的病歷將在第一次開庭后由法院移交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所以在首次開庭這一階段患方應把握好機會,認真仔細審查病歷資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盡可能將對自己不利的病歷資料排除出有效證據之外。
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這是醫療糾紛處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環,它決定了整個醫療糾紛訴訟的大局。說白了,打醫療糾紛訴訟其實就是打醫療事故鑒定!患方應認真對待,向專家小組提交的《陳述書》內容應盡可能詳細陳述醫療經過,同時著重指出醫方的醫療行為存在哪些過失,違反何種診療規范。醫鑒會的專家們其實也是各醫院的主任醫師、醫學教授,他們對醫院一方有著天性的維護,故患方在《陳述書》中應一針見血明了的指出醫方存在的診療過錯,不給專家小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陳述書》中不能指出醫方明顯過錯的話,專家們往往也會睜只眼閉只眼作出對患方不利的鑒定結論,這就象民事訴訟中不訴不理的原則。
4、賠償款的確定。醫療事故鑒定結果出來后,如認為構成醫療事故,患方可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確定賠償款項,但要考慮到醫方的診療行為和患者出現的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多大的因果關系,來確定醫方應承擔的責任。如某患者被確診為癌癥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實,盡管醫方的診療失誤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醫方對患者的死亡負全部賠償責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會支持。所以患方應實事求是的分析醫方過錯程度來確定賠償額,避免盲目索賠,導致自己承擔過多的訴訟費用。 在更多的時候,醫療鑒定結論是認定醫方不構成醫療事故的,這種情況下患方應如何索賠呢?本律師認為患方可靈活應用《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原則,舉證證明醫方的診療行為存在瑕疵并給患者造成人身損害的后果,以人身損害為由提起索賠。
開庭陳述范文(篇七)
(一)《xxx民事訴訟法》(1991年4月9日)
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陳述,應當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當事人拒絕陳述的,不影響人民法院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
(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審經濟糾紛案件適用普通程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1993年11月16日)
被告針對原告起訴中的請求和理由作出承認或者否定的答辯,對雙方確認的事實,應當記入筆錄,法庭無須再作調查。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1998年6月19日)
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只有本人陳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關證據的。除對方當事人認可外,其主張不予支持。
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對方當事人認可或者不予反駁的,可以確認其證明力。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01年12月21日)
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份關系的案件除外。
時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另一方當事人既未表示承認也未杏認,經審判人員充分說明并詢問后。其仍不明確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視為對該項事實的承認。
當事人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的,代理人的承認視為當事人的承認。但未經特別授權的代理人對事實的承認直接導致承認對方訴訟請求的除外;當事人在場但對其代理人的承認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當事人的承認。
當事人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撤回承認并經對方當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證據證明其承認行為是在受脅迫或者重大誤解情況下作出且與事實不符的,不能免除對方當事人的舉證責任。
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在起訴狀、答辯狀、陳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詞中承認的對己方不利的事實和認可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確認,但當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只有本人陳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關證據的,其主張不予支持。但對方當事人認可的除外。
具體格式中除了正文還要有標題、落款、附項等。法庭會根據當事人陳述和案件證據進行判決,但當事人也可選擇不陳述或請代理律師陳述,最好能夠進行陳述,會訴訟會有幫助。
開庭陳述范文(篇八)
My first research project involved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enzyme Uridylate Synthase “channels” the intermediate Orotidine 5’-mono-phosphate. This is a multifunctional enzyme and explanations for the evolution of this multi-functionality have been somewhat widespread throughout the literature. This project then questioned the basis of these explanations and offered new hypotheses as to why such multi-functional proteins have evolved. I wrote the computer modelling programs that integrated, through recursion, all of the relevant Michaelis-Menton rate equations. This analysis proved that a channeling argument was unnecessary to explain the available experimental evidence. I also performed some related enzyme assays in order to check several related hypotheses developed by Dr. McClard and myself.
開庭陳述范文(篇九)
申請人:XX,男,漢族,XX年X月X日出生,無職業,住XXX。
被申請人:XX,女,漢族,XX年XX月X日出生,住XXX。
申請事項:
申請人請求延期開庭審理被申請人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
事實理由:
因申請人患有嚴重高血壓病史,病情突然加重,經過X月XX日急診治療后,病情仍不穩定,醫院為避免發生意外,建議休息貳周。
故,依據《xxx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款 “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之規定,申請人請求貴院延期開庭審理本案。
此致
天津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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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陳述范文(篇十)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公正、及時地仲裁國內、國際民商經濟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連云港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根據《xxx仲裁法》(以下簡稱仲裁法),參照《xxx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依法向本會申請仲裁。
本會受理xxx(包括香港、澳門、臺灣)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一方或雙方為外國當事人,依據本規則向本會申請仲裁的,本會可以受理。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三)勞動爭議;
(四)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第三條 本會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 主任履行本規則賦予的職責, 副主任受主任的委托可以履行主任的部分職責。
本會設秘書處,在本會秘書長的領導下負責處理本會的日常事務。
第四條 本會從對法律、經濟貿易等方面具有專門知識和有實際經驗的人士中聘任仲裁員。本會設立仲裁員名冊,必要時,可以設立特定專業的仲裁員名冊。
第五條 當事人協議向本會申請仲裁的, 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規則進行仲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且本會同意的除外。
第二章 仲裁協議
第六條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 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 一方申請仲裁的,本會不予受理,但另一方當事人同意仲裁的除外。
第七條 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合同之外達成的仲裁協議書以及以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話、傳真、電子數據和電子郵件)或者其它方式,表示雙方當事人同意仲裁的有關記錄。仲裁協議可以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發生后達成,也可以達成補充協議。
仲裁協議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一) 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 仲裁事項;
(三)選定本會的意思表示。
第八條 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以及存在與否,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 可以請求本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本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向本會提出異議,應當在首次開庭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應當在答辯期滿前以書面形式提出。
當事人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異議的,視為承認該仲裁協議的效力。
第三章 申請與受理
第十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于本會受理范圍。
第十一條 申請仲裁,應當向本會遞交下列材料:
(一)仲裁協議。
(二)仲裁申請書及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 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申請書應當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三)仲裁請求所依據的證據材料。
上述材料,應當一并提交一式五份。
第十二條 本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 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 并說明理由。
本會收到仲裁申請書后,認為仲裁申請書不符合本規則第十一條規定的,可以要求當事人限期補正;補正完備的日期,為申請日期。
第十三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在提交仲裁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按照本會的仲裁收費標準,預交仲裁費。仲裁費由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組成。
當事人預交仲裁費確有困難的,應當在前款規定交費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經本會秘書長批準,可以緩交部分仲裁受理費;否則,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第十四條 本會受理仲裁申請后, 應當在5日內將受理通知書和本規則、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 并將仲裁通知書和本規則、仲裁申請書副本、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15日內向本會提交答辯書及副本。本會收到答辯書后,應當在5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 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第十五條 申請人可以放棄或者變更仲裁請求,被申請人可以承認或者反駁仲裁請求,有權提出反請求。
申請人變更仲裁請求或者被申請人變更反請求應當提出書面申請。本會應當在收到該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向本會提交書面答辯。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反請求的其他要求依照本規則對仲裁申請的規定。
第十六條 一方當事人因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本會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交人民法院。
第四章 仲裁庭的組成
第十八條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第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本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本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當事人約定由一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本會主任指定。
第二十條 當事人自收到受理通知書或者仲裁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未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未選定仲裁員的,由本會主任指定。
當事人一方為二人以上時,應當經過協商,共同選定一名仲裁員或者共同委托本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
當事人未能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就選定或者委托本會主任指定仲裁員達成一致意見的,由本會主任指定。
第二十一條 仲裁庭組成后,本會應當在5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二十二條 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會應當通知當事人按照本規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程序重新選定仲裁員:
(一)因出差、出國不能承辦仲裁案件的;
(二)因患病不能從事仲裁工作的;
(三)依法應當回避的;
(四)其他不能履行職責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 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
(一)是本案當事人、人或者當事人、人的近親屬;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三)與本案當事人、人有其他關系, 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會見當事人、人, 或者接受當事人、人的請客送禮的。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首次開庭前以書面形式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開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開庭終結前提出。
第二十五條 仲裁員是否回避, 由本會主任決定; 本會主任擔任仲裁員時, 由本會會議決定。
第二十六條 仲裁員因回避或者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應當依照本規則規定重新選定或者指定仲裁員。
因回避而重新選定或者指定仲裁員后,當事人可以請求已進行的仲裁程序重新進行, 是否準許, 由新組成的仲裁庭決定; 新組成的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決定已進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進行。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在獲知仲裁庭組成情況后委托的仲裁人與仲裁員形成本章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回避情形的,視為該當事人放棄就此提出回避的權利,但不影響另一方當事人就此提出回避的權利。
當事人、人在收到組庭通知書后向本會遞交授權委托書的,視為前款規定的“當事人在獲知仲裁庭組成情況后委托仲裁人”。
第五章 證 據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證據有以下幾種:
(一) 書證;
(二) 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鑒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
以上證據須經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二十九條 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系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合同關系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對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對權發生爭議的,由主張有權的一方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第三十條 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依本規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無法確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仲裁庭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
第三十一條 本會或者仲裁庭可以指定當事人舉證所需的必要期限。
舉證期限也可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本會或者仲裁庭認可。
第三十二條 舉證期限一經確定,本會應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仲裁庭根據案件情況指定的舉證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證據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本會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申請延期舉證,經仲裁庭準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本會或仲裁庭核對無異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
第三十六條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申請證據保全。
當事人申請證據保全的,本會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提交人民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條 當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作簡要說明,簽名或蓋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仲裁庭和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提供的中文譯本。
本會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注明證據的名稱、份數和頁數以及收到的時間,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三十八條 除涉及與實體爭議無關的程序事項外,仲裁庭調查收集證據,應當依當事人的書面申請進行,且仲裁庭有權決定是否接受當事人的申請。
第三十九條 仲裁庭調查收集的證據,可以是原件或者原物,也可以是經核對無異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
仲裁庭根據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作為提出申請的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
第四十條 仲裁庭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可以交由當事人約定的鑒定部門鑒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鑒定部門鑒定。
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鑒定人應當參加開庭。當事人經仲裁庭許可,可以向鑒定人提問。
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一條 仲裁庭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在正式開庭前由首席仲裁員或者仲裁員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
在證據交換的過程中,對當事人無異議的事實、證據應當記錄在卷;對有異議的證據,按照需要證明的事實分類記錄在卷,并記載異議的理由。
通過證據交換,確定雙方當事人爭議的主要問題。
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組織當事人交換證據的,交換證據之日舉證期限屆滿。當事人申請延期舉證經仲裁庭準許的,證據交換日相應順延。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因客觀原因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據,且無該證據可能導致裁決明顯不公的,其提供的證據可視為新的證據。
第四十四條 仲裁庭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個案不受本章有關規定期限的限制。
第六章 開庭和裁決
第四十五條 仲裁應當開庭進行。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 開庭應當在本會住所地進行,經本會秘書長批準也可以在其他地點進行。
第四十八條 本會應當在開庭3日前將開庭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書面提出提前開庭申請并經仲裁庭同意,可以提前開庭。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 可以在開庭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 由仲裁庭決定。
第一次開庭以后的開庭日期的通知,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九條 申請人經書面通知, 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 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缺席裁決。
第五十條 證據應當在開庭時出示,由對方當事人質證。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允許雙方當事人在庭外補充證據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書面質證意見。
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當事人在證據交換過程中認可并記錄在卷的證據,經仲裁庭當庭說明后,可以直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第五十一條 質證時,當事人應當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與辯駁。
第五十二條 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接受當事人的質詢。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仲裁庭同意,可以通過書面證言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證人在交換證據時出席陳述證言的,可以視為出庭作證。
證人因出庭作證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提供證人的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由敗訴一方當事人承擔。
第五十三條 仲裁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對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另一方當事人既未表示承認也未否認,經仲裁庭充分說明并詢問后,其仍不明確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視為對該項事實的承認。
當事人委托人參加仲裁的,人在權限內的承認視為當事人的承認。
第五十四條 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辯論。辯論終結時, 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征詢當事人的最后意見。
第五十五條 仲裁庭應當將開庭情況記入筆錄。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認為對自已陳述的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 有權申請補正。不予補正的, 應當予以記錄、說明。
筆錄由仲裁員、記錄人員、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五十六條 仲裁庭應當依據法律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核證據,遵循仲裁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對證據有無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獨立進行判斷,以證據能夠證明的案件事實為依據依法作出裁決。
第五十七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后, 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 撤回仲裁申請后反悔的, 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五十八條 仲裁庭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在征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 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在其后的仲裁程序中援引對方當事人或仲裁庭在調解過程中的任何陳述、意見或建議作為其主張的依據。
調解達成協議的, 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調解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仲裁庭進行調解的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在仲裁庭之外達成和解的,應當視為在仲裁庭調解下達成的和解。經仲裁庭調解達成和解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和解協議;仲裁庭應當根據當事人書面和解協議的內容制作調解書或者裁決書。
第五十九條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 加蓋本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 即發生法律效力。
在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 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第六十條 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可以記入筆錄。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庭仲裁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當事人不履行先行裁決, 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且不影響仲裁程序的繼續進行和仲裁庭作出最終裁決。
第六十二條 仲裁庭應當在仲裁庭組成后四個月內作出仲裁裁決,但審計、鑒定、公告等期間除外。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提請本會主任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第六十三條 裁決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爭議事實、裁決理由、裁決結果、仲裁費用的負擔和裁決日期。當事人協議不愿寫明爭議事實和裁決理由的, 可以不寫。
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本會印章。對裁決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簽名, 也可以不簽名。
第六十四條 對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或者仲裁庭已經裁決但在裁決書中遺漏的事項, 仲裁庭應當補正; 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遺漏未作裁決的, 仲裁庭應當作出補充裁決。
當事人發現裁決書中有前款規定情形的, 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 書面請求仲裁庭補正或者作出補充裁決。
仲裁庭作出的補正或者補充裁決, 是原裁決書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五條 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本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本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應當在裁決書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裁決。未確定履行期限的,當事人應當立即履行。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六十八條 仲裁費用原則上由敗訴的當事人承擔;當事人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仲裁庭根據當事人各方責任大小確定其各自應當承擔的仲裁費用的比例。當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經仲裁庭調解結案的,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各自承擔的仲裁費用的比例。
第六十九條 依照仲裁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仲裁庭同意重新仲裁的,本會不再收取仲裁費用。仲裁庭依照本章第六十四條對裁決書作出補正或者補充裁決的,本會不再收費。
第七十條 本會受理仲裁申請后,仲裁庭組成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或者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撤回仲裁申請的,本會退回預收的案件受理費。
仲裁庭組成后,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或者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撤回仲裁申請的,本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退回部分預收的案件受理費。
第七章 簡易程序
第七十一條 凡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且爭議金額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仲裁案件,適用本章簡易程序,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適用簡易程序的,本會可以立即向當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或仲裁通知書。
爭議金額超過20萬元且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可以適用本章簡易程序。
第七十二條 簡易程序適用獨任仲裁。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或仲裁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共同選定或共同委托本會主任指定仲裁員。當事人逾期未共同選定或未共同委托本會主任指定仲裁員的,由本會主任指定。
第七十三條 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之日起10日內向本會提交答辯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如有反請求,也應當在此期限內提出反請求申請書及有關證明材料。逾期提交的,由仲裁庭決定是否受理。
當事人變更仲裁請求或變更反請求,適用本章有關提出仲裁請求的規定。
第七十四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仲裁庭的要求和限定的日期提交書面材料及證據。
第七十五條 開庭仲裁的案件,仲裁庭確定開庭日期后,本會應當于開庭3日前將開庭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
第七十六條 仲裁過程中,仲裁請求的變更或者反請求的提出導致案件爭議金額超過20萬元的,不影響簡易程序的進行。但仲裁庭認為影響的,可以向本會主任提請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適用普通程序仲裁。
本會主任決定由簡易程序變更為普通程序的,本會應當通知當事人在5日內按照本規則的規定各自選定或各自委托本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獨任仲裁員作為首席仲裁員。
新的仲裁庭組成前已進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進行,由新的仲裁庭決定;新的仲裁庭組成后的仲裁程序的進行,適用本規則第六章程序。
第七十七條 仲裁庭應當自仲裁庭組成之日起60日內作出裁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會主任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第七十八條 本章未規定的事項,適用本規則其他有關規定。
第八章 仲裁中止與終結
第七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仲裁:
(一)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仲裁的;
(二)一方當事人死亡或終止,需要等待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三)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四)其他應當中止仲裁的情形。
中止仲裁的原因消除后,恢復仲裁程序。
第八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仲裁: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或終止,沒有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二)一方當事人死亡,權利義務承受人表明不愿參加仲裁的;
(三)其他應當終結仲裁的情形。
第九章 涉外仲裁的特別規定
第八十一條 涉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發生的爭議的仲裁,適用本章的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規則其他各章的有關規定。
當事人對爭議是否涉外有異議的,由仲裁庭作出決定。
第八十二條 本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將受理通知書、本規則及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并將仲裁通知書、本規則、仲裁申請書副本及仲裁員名冊發送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仲裁通知書之日起45日內向本會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明材料。本會收到答辯書后,應當將答辯書副本發送給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第八十三條 被申請人如有反請求,最遲應當自收到答辯通知之日起4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本會。逾期提交的,由仲裁庭決定是否接受。
本會收到被申請人的反請求申請書后,應當將反請求申請書副本發送申請人。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反請求申請書副本之日起45日之內向本會提交書面答辯。申請人未提交答辯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第八十四條 申請人變更仲裁請求或被申請人變更反請求應提交書面申請,由仲裁庭決定是否接受。仲裁庭決定接受的,另一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45日內就變更的請求事項向本會提交書面答辯。
第八十五條 當事人自收到受理通知或仲裁通知之日起20日內未能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本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及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本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的,由本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第八十六條 仲裁庭組成后,本會應當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仲裁員因回避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會通知之日起20日內,按照本規則規定的程序重新選定仲裁員。
第八十七條 本會應當在仲裁庭開庭30日前將開庭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經商仲裁庭同意,可以提前開庭。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10日前書面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決定。
第一次開庭以后的開庭日期的通知,不受前款30日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八條 仲裁庭應當在仲裁庭組成后9個月內作出仲裁裁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會主任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第八十九條 仲裁庭應當根據事實,依照法律和合同規定,參考國際慣例,遵循公平合理原則,獨立公正地作出裁決。
第九十條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向中國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或者根據一九五八年《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或者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其他國際條約,向外國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
第十章 附 則
第九十一條 法律對仲裁時效有規定的, 適用該規定;法律對仲裁時效沒有規定的, 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九十二條 有關仲裁的文書、通知、材料等可以當面遞交或以郵寄、電報、傳真、留置、公告等方式送達當事人或其人或當事人向本會指定的代收人。
第九十三條 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
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為期間屆滿日。
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
仲裁文書、通知、材料在期滿前交郵、交發的,不算過期。
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10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準許,由本會或仲裁庭決定。
第九十五條 仲裁協議訂明由連云港(市)(的)仲裁委員會仲裁的,視為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由本會仲裁。
仲裁協議中寫明由連云港(市)的仲裁機關(機構)或者其他不會產生歧義,可以推斷為由本會仲裁的表述,均視為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由本會仲裁。
第九十六條 本規則由本會負責解釋。
第九十七條 本規則自2003年8月1日起生效。
本規則施行前本會受理的案件,適用受理案件時的規則;雙方當事人同意適用本規則的,可以適用本規則。連云港仲裁委員會
開庭陳述范文(篇十一)
xx廣州市xx區*法院:
貴院(20xx)穗越法民一初字第xx-x號開庭傳票我司已收悉,因我司委托代理人xx-x律師事務所xx-x律師于20xx年x月x日在深圳市xx-x區xx-x法庭同樣有庭要開,并且xx-x法庭的傳票簽發在先。加之,開庭地點在深圳與廣州兩地,無法保*參加開庭的時間。特此申請,請求貴院理解與支持,準許延期開庭!
申請人(蓋章):二零xx年xx月xx日
附(注:以下均為復印件):
1、深圳市xx-x區*法院傳票
2、xx-x授權委托書
3、xx-x委托代理合同
4、申請人授權委托書
5、申請人委托代理合
開庭陳述范文(篇十二)
延期開庭審理申請書
申請人:XXX(系本案被告人王洪兵配偶),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XXXXXXX。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延期審理XXXX一案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XXX一案,經XXX檢察院審查起訴,貴院已受理并定于XXXX年XX月XX日開庭審理。因本案案情比較復雜,申請人需調取新的證據及證人證言以證明本案相關事實,因所需證據對本案的定性及被告人索要相關報酬的合理性等關鍵事實的審查有重大影響。為保障被告人的權利、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根據《xxx刑事訴訟法》第198條之規定,特請求貴院推延本案開庭審理的日期。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15年10月20日
文檔為doc格式
開庭陳述范文(篇十三)
申請人:xxx,男,漢族,xx歲
被申請人:xxx,女,漢族,xx歲
申請請求:
請求依法延期開庭審理申請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河南xxx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已經貴院受理,并定于20xx年x月x日下午15時開庭。因申請人的代理人在同一時間代理其他案件出庭參加訴訟,不能準時參加本案的庭審,故特依《民訴法》第132條之規定,申請延期開庭審理,請予準許。
此致
x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此致
x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開庭陳述范文(篇十四)
1、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內送達被告人。對于被告人未委托辯護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辯護人,或者在必要的時候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附:申請刑事法律援助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請表》;(原件1份)
(2)犯罪嫌疑人的親屬等應當提交相關的身份證明;(復印1份,驗原件)
(3)經濟狀況證明,人民法院依法為被告人指定辯護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除外;(原件2份)
(4)申請事項依法在本區審理或者處理的相關證據;(復印件1份,驗原件)
(5)犯罪嫌疑人已被偵查機關傳訊或者采取強制措施的證明,但人民法院依法為被告人指定辯護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除外;(復印件1份,驗原件)
(6)與申請事項和請求相關的案件材料。(復印件1份,驗原件)
2、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
3、公開審判的案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何地點。
法院開庭前的準備工作需要需要準備的材料并沒有固定的要求,因為每個案件都有著自己的針對性,因此需要案件的實際情況以及雙方當事人遞交的材料結合起來進行分析。在開庭前需要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當事人本人可以不到場,可以委托律師代為出庭處理。
開庭陳述范文(篇十五)
申請人:河南xx有限公司,住所地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xx號。
被申請人:xxx,男,漢族
請求事項:
關于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20xx)開民初字第283號“被申請人李xx訴申請人河南xx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因申請人因身體原因無法按期出庭,請求人民法院延期審理。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李xx訴申請人河南xx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貴院業已立案受理。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張xx因眼部受傷造成一只眼睛失明,現在北京住院,擬在本周實施手術,若本周能安排上,則20xx年6月30號可以出院,若本周安排不上,則出院日期暫無法確定,故無法按期參加開庭審理;且本案中張xx最清楚案件具體情況,其不出庭不便查明事情真相。為保障申請人出庭參加訴訟的權利,根據《xxx民事訴訟法》第132條第1款之規定,特請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開庭審理日期。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開庭陳述范文(篇十六)
申請人: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延期開庭審理“_____訴_____民間借款糾紛一案”,案號(___)____民(商)初字第(___)號。
事實與理由:
_____訴_____東民間借款糾紛一案,貴院業已受理,并定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庭審理。因申請人____月____日向銀行申請調取相關的借款及還款銀行卡往來記錄明細,銀行答復在____月____日之前無法提供,需在受理后一周內提供,此證據第本案的重要證據,事關本案事實的查明。現申請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32條之規定,特請求貴院推延審理該案日期。
此致
xx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開庭陳述范文(篇十七)
Last year, as part of a larger project to explore the development of a GPS-Loran-C integrated navigation system, another engineering team I was on investigated the viability ad characteristics of Loran-C (Long-Range Aid to navigation TypeC) as an air-traffic navigation and positioning system. My responsibilities within the four-person team were to determine and model the sources of error contributing to the relative inaccuracy of Loran-C. I assisted in experimentally testing daily and seasonal variation and the effects of Earth’s conductivity and terrain. Moreover, I helped develop a MATLAB model for errors due to transmitter station synchronization. For an initial guess within a 6-kilometer radius of the true position, the average absolute accuracy of the model improved from 460 meters to approximately 100 meters. This project enabled me to demonstrate my ability to maintain good working relationships with my team members and advisor. I also discovered the importance of independent motivation and drive within a team in contributing to the success of the project.
開庭陳述范文(篇十八)
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類型之一。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理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這種活動所產生的訴訟關系的總和,特點:(1)民事訴訟既包括法院依法進行的審判活動,也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在這些活動中法院和各訴訟參與人之間發生訴訟法律關系;(2)法院的審判活動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決定性作用,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活動則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很大影響;(3)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圍繞解決民事糾紛這一基本任務,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務的階段組成,同時各個階段相互銜接,依次連續進行。對民事訴訟的涵義,國外訴訟理論有不同學說。大陸法系國家一般認為,民事訴訟是法院根據當事人請求保護其私法上的權益的程序。英美法系國家對該問題不甚重視,較少明確解釋。民事訴訟開庭陳述詞怎么寫,這對于當事人的權益維護是一個基礎問題。
上述文章就是對于民事訴訟開庭陳述詞怎么寫問題的回答,對于許多人來說只要自己的問題油相關人士的解決就不會存在太大問題,如果自己的民事訴訟沒有律師的幫助,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尋求有關部門的幫助,盡量減少自己不必要的錯誤。
開庭陳述范文(篇十九)
申請人:xxx,男,漢族
被申請人:xxx,女,漢族
申請事項:
申請人請求延期開庭審理被申請人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
事實理由:
因申請人患有嚴重高血壓病史,病情突然加重,經過x月xx日急診治療后,病情仍不穩定,醫院為避免發生意外,建議休息貳周。
故,依據《xxx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款“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之規定,申請人請求貴院延期開庭審理本案。
此致
天津市xx區人民法院
此致
x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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