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èr shí yī tiáo
字數:4字詞語
二十一條的意思:
日本妄圖獨占 中國的秘密條款。1915年1月由日本向袁世凱政府提出。共分五號,二十一條。主要內容是:承認日本繼 承德國在山東的特權,并加以擴大;旅順、大連的租借期限及南滿、安奉兩鐵路期限延長到九十九年,并承認日本在“南滿”及內蒙古東部的特權;漢冶萍公司改為中日合辦,附近礦山不準公司以外的人開 采;中國沿海港灣、島嶼不得租借或割讓給他國;中國須聘用日人為政治、軍事、財政顧問,警政及兵 工廠由中日合辦;給日本建造湖北、江西、廣東之間的鐵路權和在福建投資、筑路、開礦優先權。袁世 凱除對第五號條款聲明“容日后協商”外,其余全部承認。其賣國行為激起中國人民強烈反對,日本控 制整個中國的妄想未能實現。
二十一條的來源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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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條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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