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àng gào
字?jǐn)?shù):2字詞語
放告的意思:
舊州縣衙門定期掛牌準(zhǔn)予告狀的做法。放告的解釋:
(一)、舊時(shí)官府每月定期坐衙受理案件叫“放告”。
元 無名氏 《神奴兒》第三折:“小官是本處縣官,今日陞廳,坐起早衙, 張千 ,喝攛箱放告。” 明 鄭若庸 《玉玦記·陽勘》:“叨蒙圣恩,改擢京兆府尹……今日放告日子,且開了衙門,理會(huì)政事。” 清 袁枚 《隨園隨筆·放告日期》:“今州縣放告收呈俱有日期。按《周禮》:朝士掌九棘三槐,凡士之治有期日,國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期內(nèi)聽,期外不聽。似今之放告收呈矣。”《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第四五回:“我到任后,放告的頭一天,便有一個(gè)已故鹽商之妾 羅魏氏 ,告他兒子 羅榮統(tǒng) 的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