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ōng sù
字數(shù):2字詞語
公訴的意思:
人民檢察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對偵查終結的案件,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已經(jīng)查清,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與“自訴”相對。公訴的解釋:
(一)、刑事訴訟的一種方式,是以國家公訴人身分向法院提起的訴訟。在我國,人民檢察院對偵查終結的案件,認為必須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時,由檢察長或由他指定的檢察員以國家公訴人資格,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