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ǔ duó
字?jǐn)?shù):2字詞語
予奪的意思:
(一)、給予和剝奪。(二)、指贊許和貶低。
予奪的解釋:
(一)、賜予和剝奪。
《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六曰奪,以馭其貧。” 鄭玄 注:“幸,謂言行偶合於善,則有以賜予之……奪,謂臣有大罪,沒入家財(cái)者。”《管子·七法》:“予奪也,險(xiǎn)易也,利害也,開閉也,殺生也,謂之決塞。”
(二)、引申為賞罰。
明 王鳳洲 《綱鑒會(huì)纂》卷四四:“ 范華陽 曰:‘今 僖宗 兩無予奪,何以儆 全忠 而服 克用 耶!’”
(三)、裁決,裁奪。
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xùn)·省事》:“朝夕聚議,寒暑煩勞,背春涉冬,竟無予奪。” 唐 吳兢 《貞觀政要·納諫》:“ 蜀王 妃父 楊譽(yù) ,在省競(jìng)婢,都官郎中 薛仁方 留身勘問,未及予奪。” 明 丘濬 《大學(xué)衍義補(bǔ)·謹(jǐn)詳讞之議》:“使斷疑獄者,以此為予奪輕重之權(quán)度。”
(四)、褒貶。
宋 周密 《<癸辛雜識(shí)>序》:“一時(shí)之聞見,本於無心;千載之予奪,狃於私意。” 清 嵇璜 《皇朝通志·凡例》:“自諸王及內(nèi)外大臣之例,得請(qǐng)謚者,高下予奪,各如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