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ùn jiè
字數:2字詞語
訓誡的意思:
(一)、教導和告誡:訓誡部下。(二)、一種處分措施,人民法院對犯罪情節輕微或有錯誤的人進行公開的批評教育。
訓誡的解釋:
(一)、亦作“ 訓戒 ”。教導和勸誡。
唐 白居易 《晉謚恭世子議》:“若垂末代以為訓戒, 居易 懼后之臣子有失大義、守小節者將奔走之,將欲商榷,敢徵義類。” 宋 呂陶 《明任策上》:“其言皆出於懇誠,而其道各務於訓戒。” 清 朱之瑜 《壽中山風軒八十啟》:“意專矜式乎高深,不謂盛修夫賓主;嘉禮成而訓誡少,惜別易而繼見難。”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異二·陳百史》:“比至,凡書數百言,皆言家事及訓誡之語。” 葉圣陶 《倪煥之》八:“他以為已經把犯罪的部屬交給頭目去訓誡和懲罰,自有頭目負責;自己只有從旁批判那頭目處理得得當不得當的事情了。”